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 胡锦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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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锦涛关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论述
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。方针政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起指导和推动作用。抓住这个环节落实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要求,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、赞成不赞成、高兴不高兴、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,就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,制定和实施深化改革、促进发展、保持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,都要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据,都要统筹兼顾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、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,倾听群众呼声,反映群众意愿,集中群众智慧,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,创新发展思路,努力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,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,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。
摘自《在“三个代表”研讨会上的讲话》2003-7-1
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,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,丰富民主形式,健全民主程序,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,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,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符合人民利益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。
摘自《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》2003-09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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